中烏合作辦學項目

中烏合作辦學項目簡介

一、烏克蘭國立造船大學簡介

烏克蘭國立造船大學有着悠久的辦學曆史。學校始建于1920年,其前身為船舶職業技術學校,後命名為尼古拉耶夫造船學院,1994年升級為大學,更名為烏克蘭海洋技術大學。2004年,為肯定學校在國内外所獲得的聲譽及其為烏克蘭教育和科學事業所做出的貢獻,該校升級為國立大學,被授名為國立造船大學。

學校師資實力雄厚。學校現有教師近1331名,其中19名為烏克蘭國家科學院院士,61名教授,364名副教授,多位英國皇家造船師工程學會和英國輪機工程及科技學會會員。學校的造船學院一直緻力于新型船舶與海洋技術的研發,先後建立了生态與節能研究所、潛水器研究所、船舶結構強度與振動實驗室等科研機構,為學生提供船舶設計數字化、海洋工程、海事活動信息化以及船舶産業管理等領域的前沿知識。在20176月舉行的“中國和烏克蘭大學校長論壇”發布的數據中,馬卡洛夫國立造船大學位居“最受中國學生青睐的烏克蘭高校”榜單第一位。

二、合作辦學主旨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于中國教育機構開展國際教育合作的法律規定與烏克蘭的教育相關法規,江蘇科大和國立造船大學就在輪機工程學科合作開展和實施碩士聯合培養項目。

2.項目培養對象由兩部分組成:通過江蘇科大正式錄取的中國籍碩士研究生和通過國立造船大學正式錄取的烏克蘭籍碩士研究生。

3.項目包含兩個階段:第一階段項目全體學生在江蘇科大完成第一學年的全日制學習,第二階段項 目全體學生在國立造船大學完成第二學年的全日制學習,具體内容按該項目培養方案執行。

4.符合兩校學位授予條件的項目學生将獲得兩校頒發的學位證書。

三、合作辦學目标

雙方大學旨在通過碩士聯合培養項目的開展和實施,交流教育資源,完成該專業領域的培養方案,提高教學方法,完善課程内容;雙方緻力于合作辦學學科領域的創新與發展。雙方大學旨在培養專業基礎紮實、創新能力優秀、知悉國際教育環境并通曉國際交流技能的學生。

四、合作模式

1.項目标準期限為2年。第一階段項目全體學生在江蘇科大完成第一學年的全日制學習,江蘇科大為學生開具正式成績單。項目全體學生完成第一階段學習後赴國立造船大學進行第二階段即第二學年的學習,國立造船大學為學生開具正式成績 單。

2.若項目學生在兩年之内未能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教學任務,其未完成部分可申請延長半年學習期限。

3.項目教學語言為英語,英文教材和學習資料将被用作項目基本教學資料。

五、招生要求

進入碩士聯合培養項目的學生需滿足以下條件:

1.中方學生需通過中國國家研究生入學考試且成績達到江蘇科大的研究生錄取分數線,同時需通過國立造船大學的入學考核。

2.項目學生從第一學年進入第二學年,包括從江蘇科大轉入國立造船大學,須完成項目培養方案第一學年的全部課程并成績合格。

3.江蘇科大和外方大學于項目第一階段将錄取的項目全體學生同時注冊為各自的全日制研究生。

六、證書頒發

1.若項目學生在項目期限内完成了培養方案規定的教學任務,國立造船大學将根據本校在該學科的國際學生碩士學位授予條件,向項目中方學生授予國立造船大學碩士學位證書。

2.因簽證或其他非主觀原因無法完成國立造船大學學習的項目學生可在江蘇科大繼續學業,完成江蘇科大所要求的全部課程學習并符合江蘇科大畢業和學位條件的項目學生可獲得江蘇科大頒發的研究生畢業證書及碩士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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